《香港國安法》公布實施將近五周年,全國人大常委香港、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楊兆業表示,《香港國安法》是一部拿來用的法律,在實施過程中,各有關方面都要時刻緊盯實施情況,做到「時時勤拂拭,勿使惹塵埃」,同時堅決防止破窗效應,特別是要做好本地法律與《香港國安法》依法有效銜接。 楊兆業在《香港國安法》公布實施五周年論壇主題講座上發表主旨演講,提到《香港國安法》的全面準確有效實施,離不開在香港全社會形成全民懂法、守法、護法的氛圍,以及多形式、廣覆蓋、多層次的法治宣傳。 他指出,宣傳過程中要反覆向社會各界和國際社會講清楚,堅持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高於一切,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是一國之本的必然要求,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;又指要通過案例和數據講清楚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,讓社會明白只有國家安全有保障,香港才能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。 楊兆業又說,要講好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的關係,他強調國家始終高度重視尊重保障人權,《香港國安法》對此非常明確,但任何權利都是有法律規定的明確界限和範圍,越過了法治底線和邊界就不受法律保護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與尊重和保障人權,兩者在根本上是一致及相輔相成。